出土文物

唐崖土司城址出土遗物主要有瓷器、印章、砖石质建筑构件等,其中以青花瓷器残片和石质建筑构件为主。

第一类为陶、瓷器残片,出土于道路两旁排水沟内和衙署区,瓷片时代由明至民国持续分布(明代成化、宣德、万历年号、清雍正印记),衙署区瓷片质量较高。

  第二类为砖瓦建筑构件,出土于衙署区,为明代官式建筑的滴水、瓦当、筒瓦等,上有莲花、鱼鳞、草叶等图案。

 

第三类为土司印章,包括两枚土司印以及一枚四川永宁地区的军官印章。印皆铜质,土司印一大一小,皆篆“唐崖长官司印”。大的重1100克,无年月题款。小的中650克,由题刻可知该印造于清康熙十三年(1674),为唐崖土司在清康熙初年依附于朝廷对抗的吴三桂政权。另有四川永宁地区的军事机构印章,可能是唐崖土司参与朝廷平叛所得。此外,在唐崖长官司辖域内的火龙坪镇,也出土过一枚“唐崖长官司秦关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