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增阳
重庆市土家族历史发展大概可以分成如下几个时期。巴人征服濮人前,处于原始社会形态;之后,进入奴隶社会;秦灭巴,统一中国后,历代帝王均对少数民族实行羁縻制,即在承认并归顺中央王朝统治的基础上,在土司辖区内实行奴隶制。土司制度是中央王朝设在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统治形式,是我国最早的一国两制。在实行封建制的地方实施郡县制,在土司统治地区保存落后的野蛮的奴隶制社会形态。比如酉阳宣慰使司,“其先受明封。传至奇镳,於顺治十五年归附,仍授原职,颁给印信号纸。”一直到改土归流之后,才进入封建社会。到鸦片战争后和全国一起进入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
改土归流是土家族社会形态的转折点,对土家族政治、经济、文化、思想等各方面产生巨大影响。本文着重探讨改土归流对土家族民俗文化的影响。
一、“改土归流”是历史的必然
人类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一直发展到共产主义社会是历史的必然规律。但各民族各地区前进的步伐又不尽相同,推动历史前进的手段亦不尽相同。
重庆市土家族处于半封建半奴隶社会的时期特别漫长,直到改土归流才宣告结束。土司制度的历史离我们越来越远,其身影便越来越模糊,要了解它,还得从历史典籍与民间文化入手。
土司制度的相对稳定,极大地阻碍了少数民族文明发展的进程。罗甸水西土司从东汉建立,传五十九世,历时1400多年。《清史稿》称:“播州(遵义)自唐入杨氏,传二十九世,八百余年,至应龙而亡。”较短的酉阳冉氏土司自宋建炎三年册封为宣慰使至雍正十三年改土归流凡25世,历时年605年。一说“自绍兴元年开始至雍正十三年止,凡622年。”比汉族任何一个家天下的时间都长。
土司实行奴隶制度,比封建制度更野蛮。
有的土司对所辖领地的奴隶“一年四小派,三年一大派。小派计钱,大派计两。土司一取子妇,则土民三载不敢婚。土民有罪被杀,亲族尚出垫刀数十金,终身无见天日之期。”乱摊派,乱收费,奴隶被杀,还要亲族出几十两银子作为垫刀费。土司的儿子要娶媳妇,奴隶则在三年内不敢婚嫁。要优先满足土司的儿子。土司的话就是法律。
《明史》称:“弘治八年,土知府安鳌性残忍虐民,计口赋钱。岁入银万计。土民有妇女,多淫之。用妖僧百足魇魅杀人。”
土司宋然在打猎时或者饮酒高兴时,就用箭射活人为游戏。常常鞭挞或虐杀奴隶。强娶老百姓的妻作为自己的妾,甚至杀掉她的丈夫,阉割她的儿子。
流传于马喇湖的山歌是这样描述土司威风的。“唱歌娃儿你莫骄,土司衙门有几高?几十几步上马蹬,几十几把杀人刀?”“唱歌师傅我要骄,土司衙门丈二高,三十六步上马蹬,七十二把杀人刀。”
土司虽然在领地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但他们欲壑难填,必然对内实行残酷剥削和压迫,对外不断扩张,造成战争,给人民带来深重灾难。
《明史》称:土司“宋然贪淫,所管陈湖等十二马头科害苗民,致激变。而贵荣欲并然地,诱其众作乱。于是阿朵等聚众二万余,署立名号,攻陷寨堡,袭据然所居大羊肠,然仅以身免。”
《明史》称:弘治十一年,普安州土判官隆畅妻米鲁反。米鲁者,沾益州土知州安民女也,适隆畅被出,居其父安民家。隆畅老,前妻隆礼袭,父子不相能。米鲁与营长阿保通,因令阿保讽隆礼迎己,隆礼与阿保同烝之。隆畅闻怒,立杀隆礼,毁阿保寨。阿保挟米鲁与其子阿鲊等攻隆畅,隆畅走云南。时东宁伯焦俊为总兵官,与巡抚钱钺和解之。米鲁于道中毒死隆畅,遂与阿保据寨反。隆畅的妾名叫适乌,生二子,别居南安。米鲁欲并杀之,筑寨围其城。又别筑三寨于普安,而令阿鲊等防守。名所居寨曰承天,自号无敌天王,出入建黄纛,官兵不能制,镇巡以闻。发十卫及诸土兵万三千人分道进,责安民杀贼自赎。安民乃攻斩阿保父子于查剌寨,米鲁亡走。焦俊等责安民献米鲁,安民暗中资助米鲁兵五百袭杀适乌及其二子,据别寨杀掠,又自请袭为女土官。镇巡官皆受米鲁赂,请宥米鲁。严旨切责,必得米鲁乃已。贵州副使刘福阴索赂于米鲁,故缓师。贼益炽,官兵败于阿马坡,都指挥吴远被掳,普安几陷。帝命南京户部尚书王轼、巡抚陈金、都指挥李政进剿,破二十余寨。米鲁窜马尾笼,官兵围之,就擒,伏诛。
米鲁为了夺取土司位置,不但在家族内部残杀,还造成土司之间的战争,为了镇压米鲁的反叛,朝廷调动官军与地方土司武装,祸及无辜平民。
《清史稿》称:“播州土司杨应龙益统苗兵,大掠贵州洪头、高坪、新村诸屯。已,又侵湖广四十八屯,阻塞驿站。炯原奏仇民宋世臣、罗承恩等挈家匿偏桥卫,袭破之。大索城中,戮其父母,淫其妻女,备极惨酷。”
清朝建立,在大局基本稳定之后,吸取明朝的教训,准备着手解决土司问题。雍正二年,皇帝诏曰:“:“朕闻各处土司,鲜知法纪,苛待属人,生杀任性。方今海宇乐利,而土民独切向隅,朕心不忍。宜严饬土司,勿得肆为残暴,以副朕子惠元元至意。”清朝皇帝和任何皇帝一样,当初也想利用土司“以夷治夷”。土司可以在当地“苛待属人,生杀任性。”种种暴行,历代帝王不是不知,而是采取宽容姑息态度,土司平时残害人民的罪行为“0”。残害百姓的罪行越多,其“0”越多,比如“00000……”。只有冒犯了朝廷天威,其罪才有意义,在“0”前面加一个9,便成为“900000……”那时侯才把老百姓受害的事拿出来,作为罪行,为百姓做主,对该土司予以制裁,表示皇帝的爱民之心。可见雍正二年,皇帝下的诏书是他准备改土归流“打招呼”、“吹风”、造舆论。
《清史稿》道破雍正改土归流体恤百姓的天机:“至雍正初,而有改土归流之议。四年春,以鄂尔泰巡抚云南兼总督事,奏言:“云贵大患,无如苗蛮。欲安民必先制夷,欲制夷必改土归流。”雍正皇帝的本意是不容许一国之中还有独立王国存在。
历代帝王不敢捅土司的马蜂窝就是怕土司调动土民作乱。长期的一个国家两种社会制度同时存在,老百姓看清封建社会比奴隶社会文明,人们都希望能够改土归流,所以雍正皇帝没有遇到什么麻烦。《四川通志》:“酉阳宣慰使……性贪暴,土民愿内属,四川巡抚奏请改土归流,廷议从之。”播州土司杨应龙因为被告谋反,被清廷剿灭。改土归流后,邻近地方的老百姓不再服从土司管辖,纷纷要求驱逐土司,希望朝廷改派流官。迫使恩施等地土司请求皇帝改土归流。
无论雍正皇帝改土归流的动机如何,总之,人类社会必然从野蛮向文明发展。雍正皇帝只是顺应了历史的潮流而已。
长时期的奴隶制社会阻碍了土家族向文明进化的步伐,和长时期的封建社会阻碍了中华民族向文明前进的步伐一样。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人民永远是希望文明的政治体制与时俱进,决定了社会必然要向文明发展。
二、改土归流对重庆市土家族文化的影响
元代以前,土司统治下的农奴没有受教育的权利,只有土司的儿子可以送进京城里的太学学习。从明朝开始,土司对平民读书不再限制,民办学校渐渐兴起且引起地方官员重视。《明熹宗实录》:“窃见酉阳、马喇俱皆土司,建学事例相同,况不费公帑,不扰民间,官吏、师生无容另议,惟乞速颁印信,庶文教兴,而夷风美矣。”
雍正十三年,改土归流后,礼部正式讨论批准四川学政提出的议案“嗣后各属土司苗童,有读书向上者,请准与汉民文武童生一体考试。……不必分苗汉。”
乾隆5年12月,礼部批准四川总督的建议“酉阳州属秀山县应试童生,向附州学进取,该县生齿日繁,文风蔚起,自宜设立专学。”说明改土归流后,学校规模渐渐扩大。受教育的对象越来越多。
咸丰年间的黔江《县志》称:“近来文风日上,科第颇兴,惟距省遥远,应试者少。”、“稚子六、七岁即入学读书。”
同时,民间办学的风气也越来越受到鼓励。光绪10年,皇帝准予黔江县寡妇张任氏建牌坊,表彰她“捐田资助书院膏火。”的义举。
光绪年间的《彭水县志》:“彭邑土人尊师响学,虽僻壤山民,不求科第,亦多勤肄诗书者。此风在康熙前已然。近年则学校尤盛……届小试之年,应试者云集,考棚不能容。”
《酉阳州风俗总论》:“自改土归流以来,沐浴四十年之教,士习诗书,风气断断乎一变。”
学校的兴起,自然会人才辈出。陈景星,光绪25年的进士,有《叠岫诗草》凡8集流传于世。程琪芝,名医兼诗人。温朝钟,于光绪33年赴成都考入通省师范学堂。铁血英雄会首领,辛亥革命的先驱。
三、改土归流对重庆市土家族民俗的影响
改土归流是一项政治体制改革,土家族民俗自然要受到极大冲击。在封建统治时期,一切民俗都必须合乎封建统治思想。奴隶社会形态的许多风俗被禁止。它们永远尘封于历史,今天要追溯那些风俗只有从少许史书和民间传说管中窥豹。
重庆市土家族风俗五彩缤纷,甚至村与村之间的风俗就不同。比如婚嫁的送亲客问题。马喇湖可以有男送亲客,与之紧邻的濯水则忌讳用男送亲客。马喇湖与濯水的新娘当晚就可以与新郎同房,而邻近的细沙河的新娘当晚要由女送亲客陪伴度过她处女的最后三个夜晚,等送亲客回家后,新郎新娘到娘家回门后才可以同房。再比如,马喇湖有火铺,濯水就没有火铺。丧葬方面,原来许多地方唱孝歌,现在渐渐被道师先生“做道场”所取代。要逐一细说,起码要写厚厚的一本专著。这里只选择最主要的风俗变化作简要论述。
古代渝东南地区的风俗状况有晋人常琚纂写的《华阳国志》作记载,说:黔中郡山高水险,民风憨勇,诉讼斗殴必有一方死亡。无蚕桑,少文化学习。
唐朝人李延寿编撰的《北史》说:僚人是南方少数民族中的一种,往往推举一长者为僚王,父死子继。人们一旦发怒就会拼命,有刀的人就杀死赤手空拳的人。若杀了别人的父亲,只要外出躲避一时,然后用一只狗到仇家谢罪,即可消除仇恨。若在仇杀时杀死的人就要被吃掉。他们还互相捉拿,作为奴隶变卖。被卖的人先是号哭不服,一旦被捆起来卖给别人,就承认自己奴隶身份了。他们害怕鬼神,若是杀死长有美丽胡须的人就把他的面皮剥下来,绷在竹笼上,等待干燥后,就说那是鬼,击鼓跳舞来祭祀他,希望求得福利。为了祭祀鬼神,不惜卖掉自己的弟弟、妻和子女,甚至卖自己来祭祀。
这些书籍虽然因为作者站在大汉族的立场对少数民族有些鄙视,但不可否认,其文明程度确实低下。这些风俗一直延续到改土归流前。此后,土家族风俗有如下改革。
1、废除了野蛮血腥的人祭。因为传说巴人廪君死后化为白虎,此后便开始人祭。黔江区马喇镇的“樊祠寺”就“相传土司以前有用童男女至祭者。”改土归流后,“樊祠寺”成为学校。祥见《武陵山》杂志2003年第4期《武陵山区人祭遗迹考》。
2、废除了野蛮的“初夜权”。据马喇湖的老年人说:土司时代,凡是女子出嫁,都要经过土司同意,女子先要送经土司查看,他看中的女子就必须享有初夜权。经过三天,土司即可放该女子与未婚夫成亲。若土司高兴,还可“赏赐”该女子三尺青布作为“扎鞋布”。土民们对此深恶痛绝,人们用神话传说来表达对土司享有初夜权的愤怒。《锦鸡姑娘》就是代表作:传说很久很久以前,酉水河畔有一位土家小伙子,名叫春哥,因为抵债被送到土司家当奴隶,他上山打柴时救了一只锦鸡,锦鸡为了报恩就变成美丽的姑娘与春哥成亲。土司听到消息,就要与锦鸡姑娘睡头三夜。土司撞进锦鸡姑娘的新房时,姑娘说:“你是豺狼还是傻巴郎?怎么随随便便进别人新房?”土司嬉皮笑脸地说:“我是土司王,今夜特来恭喜你,陪你上床和下床,三天三夜不离姑娘。”锦鸡姑娘笑着说:“三天三夜太短了,我要你睡在床前陪我一辈子,好吗?”“好、好、好”土司王心花怒放,将身一弓,便要上床。就在这时,锦鸡姑娘一脚踏在土司背上,叫一声:“变!”土司就变成床前的踏脚板,叫子孙后代上床下床都踩在土司的背上。至今,土家妹子的嫁妆都有一个踏脚板。
3、废除吃老人的陋习。由于生产水平低下,土司苛派频繁,人们无法赡养老人,只有将年老体弱的老人杀掉,甚至还吃他们的肉。这和日本电影《楢山节考》的民俗相似。他们是把老人背进深山丢掉。
改土归流后,马喇湖至今还流传一个典故,若年纪相差不大的小辈与老辈子打闹,老辈子就会说:“莫杀我,我还上得房子,检得瓦也。”懂得这典故的就晓得对方是在给自己冒充老父亲。据说很久以前的古代,有一家人,他的细娃哭着要吃“嘎嘎”(肉),那人问细娃:“你要吃糠肉还是吃米肉?”细娃认为米比糠好,就要吃米肉,那人说:“幺儿莫哭,你爷爷老了,无用了,明天就把他杀来吃了。”他就在屋子里磨刀。第二天一大早,他就提着刀,到处寻找自己的老父亲。老人见儿子提着刀,要杀自己,就站在房子上给儿子说:“幺儿莫杀我,你看,我还上得房子,检得瓦也。”
4、废除了抢亲的陋习。为了躲避初夜权,男女双方策划抢亲,骗过土司,或者因为其他原因,男方就实行抢亲。抢亲的民俗在山歌里有表现。流传在马喇湖的山歌:“太阳又大风又凉,海椒又辣又佐姜。凉风绕绕天要晴,小娇指望郎来抢。”至今,马喇湖帮忙抬陪嫁的年轻人抬起嫁妆就开跑,让人联想到这里仍然留有抢亲风俗的痕迹。
5、废除全家男女老少睡火铺的风俗。改土归流前,由于土司的剥削和压迫,人民没有床也没有铺盖,就在火塘边用木板搭一个铺,全家人拥挤在一起,靠柴火取暖。改土归流后,认为应该男女有别,就养成男女,父母子女分床而眠的民俗。进一步有了女大避父,儿大避母的文明风俗。
随着封建礼教取代奴隶社会的风俗,男女青年自由恋爱,山歌为媒,木叶传情的民俗也被取消。和汉族一样,婚姻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于是就有了请媒、问庚、插毛香、看期、接亲、拜堂、回门等一套合乎封建思想的礼仪与风俗。山歌就出现了矛盾:“青草发芽青草青,情哥不知妹的心,只要情哥愿讨我,快请媒人来提亲。”、“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上无媒不成亲。”表现一部分人,认可了封建礼教。而另一些人则坚持改土归流前自由婚姻:“百锭银来百锭金,难买阿妹一片心,媒婆厚嘴说薄事,难抵一曲木叶声。”年轻人对父母的包办婚姻与买卖婚姻大胆挑战:“脚蹬板凳手扒墙,两眼睁睁望情郎,昨天为郎挨了打,宁愿挨打不丢郎。”
只有到更加文明的新社会,才真正实现了婚姻自由。
改土归流前,土家族妇女有比较高的社会地位。有的地方实行二次葬,要女儿女婿捡拾岳父的骨头,有些地方“打冤家”要妇女才能解开。土家族女子与男子一样的继承权。 献身抗巴战争的盐水女神就是氏族首领,得到秦始皇称赞的巴寡妇清、石柱女土司覃氏、秦良玉都是名留丹青的巾帼人物。
随着封建思想作为统治思想,男尊女卑的陋习感染了土家族。女人成为男人的奴隶。流传一些俗语:“右客(妻子)服打,牛皮服拶。”“讨来的右客买来的马,任我骑来任我打。”有的女人也甘当奴隶,遵守封建的野蛮的风俗,恪守妇道,从一二终。马喇湖的小庄村就曾经有一座“贞节牌坊”表彰守寡的节妇。
只有新中国才使妇女得到真正解放,实现男女平等。自觉地抛弃旧风俗。社会主义制度为我们树立更加文明美好的新风俗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封建社会只是比奴隶社会文明,其风俗同时存在许多野蛮的不人道的东西。资本主义社会比封建社会文明,社会主义社会比资本主义社会更文明。当年土家族人民拥护改土归流就是盼望文明的社会制度,相信今天我国实行一国两制,也会使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地区的人民向往文明美好的社会主义制度。自然地实现祖国的统一,这也是历史的必然。
《武陵山》杂志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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